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
国内船舶代理通常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航运管理机构(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际船舶代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船舶交易服务机构需根据所在地规定设立,非盈利性,提供交易场所和专业服务。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需合理布局并备案管理。设立条件包括固定的场所、专业人员、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条件等。服务对象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接受备案和公布。
首先,第三十一条明确,外商如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相关辅助业务,应遵循本章的规定。如果本章未作详细说明,将适用条例其他相关规定。接着,第三十二条指出,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通过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等业务。
前款所称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包括本条例分别规定的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第三条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固定港口间的定期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则涉及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合同、接收货物、签发提单等行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和外国企业,需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管理、货物仓储和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也有明确的规定,分别由依法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提供服务。
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1、船员服务管理规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服务管理,规范船员服务行为,维护船员和船员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船员服务,适用本规定。
2、《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共分六章,三十六条,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明确了海事机构管理职能和船员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交通运输部主管船员服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服务管理工作。
3、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和受理工作需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4、第十四条详细规定了服务簿的内容,包括船员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住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海事管理机构还会在服务簿上记录船员的安全记录、累计记分情况和违法情况,以确保其职业行为的透明度和监管。第十五条说明了服务簿的使用和更新程序。
货运代理的法律责任
否则,货代需承担货物运输责任,除非有相反证据或委托人承认委托关系。然而,实际操作中,货代参与的货物占有、交通工具使用或集运等行为可能导致法律上将货代视为承运人,这时,无论提单如何规定,货代都可能面临货物损失、损害或延误的责任。因此,货代在行动中应格外注意法律界限,以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
然而,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式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们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时,货运代理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若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送货义务,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果B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处,应当赔偿A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此外,A公司还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可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根据《货代合同》的规定,B公司未经A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工作转委托第三方。这意味着,若A公司未书面同意,B公司擅自转委托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A公司的认可。
海上货物运输中,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在法律上的区别
1、主体不同 货运代理人是接这个承运事情的人;货物承运人是负责运送这个货物的人。关系不同 货运代理人有时候也可以是货运承运人;有时货运代理人作为托运人的主承揽人并承担公共承运人的责任;而有时货运代理人仅作为托运人的代理人。
2、在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接受托运人的订舱,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签发提单。此时,提单上通常印有班轮公司的抬头,签字可能是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承运人通常应为班轮公司。有时班轮公司因运力不足,会租用其他公司的船舶进行班轮运输。
3、并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简单的说,船舶代理是为船公司服务的,而货运代理是为货主服务的,而无船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货主而言,他相当于承运人,签发自己的HOUSE B/L给货主;对于船公司而言,他又相当于托运人,船公司签发LINER B/L给无船承运人。
4、其中无船承运人一般是货代的公司,出具的是货代单,她们要是报关还需要找报关行或者是船公司 船舶代理人是一般是船公司,他可以自己报关和出具海运提单 海上货运代理人是一个大的概念,上面两者都属于。托运人可以是承运人,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把货物的主人叫做托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