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旅游游船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什么条件?
1、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办理);水运经营许可证(到交通部门办理);船舶相关证照(船检证书、安全配员等)(到海事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游船涉及餐饮的话需到卫生部门办理)。
2、包括船长、船员以及其他相关职位的资格证书。这些证书是船员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确保游船在运营过程中有合格的人员进行操控和管理。综上所述,旅游景点开的游船需要上述四种证件才能合法运营,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旅游体验。这些证件的获取和更新都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保障游船运营的安全和合法性。
3、需要当地旅游局颁发的旅游景点游船许可证;这个证件的获得需要旅游景点经营主体向当地旅游局提供自己的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发。
经营游船无许可证,发生伤亡事故,水利局要承担责任吗
无证经营的责任,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自行承担;如果相关监管部门有失职或渎职行为的,依法处理。
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应由景区管委会负责安全监管。一旦出现事故,应追究景区管委会的责任,景区若违反规定,实行非法营运游船,安全监管应由交通部门监管,出现重大事故的,应当追究景区管委会事故责任,追究旅游局和交通部门的监管责任。游船生意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办理)。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乙方应保证游船按时参加国家海事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船检并承担船检费及购买规定的保险(每年船检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出据船检所需的证明和相关手续)。 承租期间,游船如发生安全、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事故,乙负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
旅游观光船需要办哪些证
1、快艇手续办理流程: 观光游艇属于旅游行业,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要到当地交通海事部门备案并得到许可 。游艇驾驶人员要有游艇驾驶证。船员要有船员证。要是在海上还要去公安边防备案。
2、阿联酋签证,一般均需办理2-3次阿联酋签证(此种签证是专用于邮轮的,普通的旅行社签证都是一次签证,所以在办理时要特别留意);阿曼签证可在船上办理落地签。途经以色列和埃及的邮轮无需提前办理签证,可以在船上办落地签。
3、乘坐游轮登岸跟普通登岸要的手续确实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去日本的话,是需要办理签证的,而游轮的话,大概因为渠道的特殊性以及在岸上的时间短暂的缘故,并不需要办理签证,或者说,游轮会帮你办好登岸需要的一切,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带上你的护照原件以及护照的复印件等船就行。
4、准备好护照 乘坐邮轮,护照可以说是必须准备好的证件,最好能准备一张护照复印件以便随身携带,要注意儿童也是需要准备好护照的,护照有效期应在航程结束日期的6个月之后。
如何经营海上游艇
1、一)游艇应当符合交通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技术法规或者规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对同型号批量生产的游艇,经船舶检验机构的型式认可后签发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
2、观光游艇属于旅游行业,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 要到当地交通海事部门备案并得到许可 游艇驾驶人员要有游艇驾驶证 船员要有船员证 要是在海上还要去公安边防备案 私人快艇手续办理流程:先私人购买游艇,需要办齐“三证”:即船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和国籍证书。
3、需要登记办理后才可以。买游艇需要办理船舶登记,办理船舶登记入户程序需与海事、船级社、交通等部门打交道。购买人须先到海事部门登记,申请符合规定的船名,再向船厂订购。船名如同汽车牌号,为独一性。船出厂后,海事部门核准船舶的购买合同等文件后,才发放船舶所有权证书。
做船舶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1、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企业法人。每一港口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根据港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从事旅游营运的船舶经营者应当经过下列哪一部门许可?
1、【答案】:B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旅游营运的客运车辆、船舶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未经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许可,不得经营旅游客运业务;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许可从事旅游客运业务的车辆、船舶等相关信息告知旅游主管部门。
2、已经办理提单登记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3、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旅游船舶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凡经依法批准从事营业性旅游船舶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其旅游船舶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发《客运船舶治安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营运。